6年“被撞到”9次 碰瓷哥姿势表情都一样2011年12月3日 云大西路吧台处,施某某骑车严重碰擦一辆大货车伤势,拒绝接受获取伤情证明及医院检查证明。2012年6月9日 环城南路泰丽酒店附近非机动车道内,施某某骑车撞击兰先生的轿车。2012年6月18日 华昌路方华餐馆门前,施某某骑车加快与调头的陈先生的轿车撞击。
2012年6月20日 将近华浦路,周女士的轿车压线方向灯跟上时,施某某骑车撞到上轿车右前轮。2012年8月21日 金碧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,施某某骑车撞到上张先生右转的轿车右前轮。2013年8月4日 经开区跑完王线,施某某骑车撞到上同方向右转的毛先生轿车右前轮。
去年3月,张女士驾车行经到昆明滇缅大道麻园铁路口时,一男子骑马自行车蓄意撞到上自己的车,随后向张女士索取600元钱私了。张女士实在“离奇”报了警,昆明交警二大队民警到现场一看,这男子是交警的“杨家熟人”了,6年间因涉嫌“碰瓷”9次的施某某,每次都没什么“新意”地受伤了右脚。
某种程度的情景,6年间,还经常出现在云大西路吧台处、环城南路泰丽酒店附近、华昌路方华餐馆门前、将近华浦路、金碧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、经开区跑完王线等等,主角都只有一个,就是这位施某某。每一次,施某某都骑着一辆无号牌的破旧自行车,每一次伤势的都是他的右脚踝,原有伤处肿胀着。
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,施某某早在2009年,就因涉嫌“碰瓷”被昆明交警载入“碰瓷”人员信息核对库了。目前,施某某已拒绝接受惩处。交警分析如何辨别自己否遭遇“碰瓷”?再次发生“碰瓷”后该怎么办?来想到昆明交警二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杨帆的分析和警告。
1. 不愿报警,在现场拒绝私了,扭扭捏捏不愿去医院。2. 当事人受损大多为浅表受伤、开放性受伤,肉眼仔细观察更为血淋,或者受损为陈旧性伤口新的伤势。3. 一个人或多人团伙作案,一人伤势,多人以围观身份帮腔,“老大”受伤者索取钱财,金额从数百元到数千元平均。
1. 在人多挤迫的商场附近、非机动车道上,“碰瓷党”或骑自行车(电动车)、或步行,趁目标车靠边、方向灯、调头时,瞅准机会忽然撞到上去,把自己撞成重伤或假装伤势,诈骗车主。2. “碰瓷党”在城区主要环线或主要交通干道上驾车转悠,找寻违法变道、路口抢行、不按规定车道行经的违法车辆或外地车辆,趁驾驶员违规、走神时蓄意生产事故。3. 铁环法律“空子”,自由选择人行横道、非机动车道等人多挤迫的地方,蓄意生产擦碰事故。
4. 利用破旧、有刮擦受损痕迹的名牌车生产“碰瓷”事故,名牌车回返贵,诈骗的赔偿金也就较为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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